金融监管总局: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持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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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持续监管
发布日期:2025-08-20 13:00    点击次数:141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8月1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指导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经办机构强化主体责任,优化金融服务,把好事办好。

  在信贷管理方面,郭武平表示,贷款经办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自主开展差异化的授信,合理设定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并及时发放贷款资金,完善贷款合同条款,严格借款人授信评审和贷后管理要求,主要是围绕消费重点场景、重点群体做好金融服务,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

  在贷款用途方面,郭武平表示,贷款经办机构要健全信息系统,对贷款账户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进行识别,符合条件的消费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同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要求,贷款经办机构要有效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防止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套取贴息资金。

  在监督管理方面,郭武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和要求,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和申报工作。经办机构对贴息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金融监管总局也会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总部建立健全内部核查和处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指导各金融监管局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持续监管,配合财政部门对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